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一、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查下列事项: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三、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
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一方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立案受理。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的不再开庭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