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方式是:
1、由
可撤销合同中的受损害方行使;
2、
行使撤销权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
3、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内,但重大误解是九十日,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