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会导致本来不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变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本来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是加重情况,一般交通肇事罪是三年以下,逃逸就是三年至七年了,另外如果是因为逃逸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就有可能判七年以上。
不构成犯罪的情况,逃逸是推定为全责,除民事赔偿外,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