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
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实践中,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标准也参照上述规定
执行。这是关于非法拘禁的时间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