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
居间合同纠纷有: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居间合同;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居间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居间合同;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居间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