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可以的。
1、
债权人死亡只能用
被继承人的遗产来进行偿还。
2、所以在调查清楚债权人确实有遗产的情况,是需要查清对方的家庭状况以及
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由谁继承。
行动建议:
1、原告起诉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法院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2、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