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关于工程合同的结算方式问题的解答:
1.1预算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因此又称这种方式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的结算方式。
1.2承包总价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的
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如果合同中没有可以调价的条款,一般不予调整。因此,凡按总价承包的工程,一般都列有一项不可预见费用。
1.3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
承发包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此方法手续较简便,但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可变因素较多的项目不宜采用。
1.4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
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建筑安装工程实行招标承包制是建筑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有利于培养企业的竞争意识,也给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此方法确定的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