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需要对故意杀人罪
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
从轻或减轻处罚,但
不适用死刑,一般在十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之间量刑,根据情节也可以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判处。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