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的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性地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
(2)专利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权利。
(3)专利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由他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专利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上或者该产品的包装、容器、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中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5)保护请求权,是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权受到侵权时,既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是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行使的一种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
(7)
专利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由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