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根据相关规定,申请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需要申请人的
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
授权委托书;
2、需要卖方要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要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需
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