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可办房产证的3种情形:
1、政府建设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项目时,安置被拆迁住户所建的房屋;
2、安置房有房产证的2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属个人所有,五年内不能上市,但是五年后可办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二、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