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座落于房屋。室内设施和装修。
二、租房合同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他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乙方需租满一年以上,未满一年扣一个月租金。
五、租房合同期内的
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视费等因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律由乙方支付,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时向各部门结清,如有拖欠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比如电器等),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除外)。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对三、四、五、六点无异议,应将押金无息退回乙方。
八、乙方如在租赁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租赁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他人或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