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201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22.08.12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事故认定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会遇到时效障碍。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9号)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 (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 (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 (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展开更多

针对201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是什么时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个人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一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7

交通事故认定为负全责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我国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关于认定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自现场调查或是查获逃逸车辆和司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