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伤残人员本人申请,法定判定组织依据伤残人员伤情,对照相关准则进行判定。当前,我国有三个判定准则施行: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判定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牵涉的人体损伤程度判定。
二、《劳动本领判定工人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B161802021,适用于工人任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判定(实践中,道路交通意外和刑法之外的劳动本领判定均采用本准则)。
三、道路交通意外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
2021,适用于道路交通意外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