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拘留暂缓执行是怎样执行”的相关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
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因此,申请治安拘留暂缓执行你应当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具体哪个部门承办就找那个部门)提出暂缓执行申请,同时提出保证人或
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