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