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按工伤处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按
人身损害赔偿。
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具有法定主体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不能
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由聘用单位按人身损害
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21〕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保安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
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缴纳了
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