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中合同的一般原理,
遗赠扶养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协议应当载明受扶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扶养人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或者组织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二是扶养人的义务和受扶养人的权利。扶养的主要义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养”。另一方面是“死葬”。
三是受扶养人的义务,也就是扶养人的权利。扶养人的权利主要就是根据协议取得受扶养人所赠与的遗产。
四是协议的解除。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
遗赠抚养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五是争议解决条款。同时应尽量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具体机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