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
2、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
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
3、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
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