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准备诉状,身份信息材料,基本证据、结婚证、户口本、财产凭证和子女的信息,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为婚姻关系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