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路况
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一般会有:
1、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致使路面出现坑洞或隆起部分,导致机动车辆翻车、撞车,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2、路面存在异物(如石子、泥土等),机动车碾过时,使其飞起砸伤行人,砸坏物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
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