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产品合格与否,必须要有一个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准。符合这个标准,就是合格产品,不符合这个标准,便是
不合格产品。
《
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了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的危险,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是产品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三是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也就是说,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或者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承诺,具备上述三种条件之一者,就可判定质量不合格,其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