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造成
当事人死亡的,保险公司依据投保人按照国家规定的
死亡赔偿项目给予
受害人赔偿以后的直接损失情况,再按照保险合同的投保金额给予保险理赔。
2.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