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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2.10.12

共同危险行为的含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对受害人造成了损害,但是无法确定实际侵权人是谁,如果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所有的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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