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人
妨害交通安全的行为设置了禁止性的规定,主要有:
一是,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道路中的隔离墩、隔离栅栏、隔离绿化带、高速公路两旁的隔离墙等隔离设施主要是为了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确保交通安全,特别是为了保护行人的人身安全。这就要求,行人不得从这些隔离设施上跨过或者穿越而通过道路,不得倚靠或者坐在这些隔离设施上休息或者从事其他的活动。
二是,行人不得扒车、强行拦车。行人不得扒在车辆侧帮或者强行拦截车辆。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地区,由于车辆等交通工具较少,在车辆乘坐满员的情况下,一些人还扒在车辆外边的两侧,搭车而行。还有些人不顾来往快速行驶的车辆站在道路中间,强行拦截过往的车辆要求搭车,这都是容易
造成交通事故的危险动作。
三是,行人不得实施妨碍
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这主要指除了上述列举的行为外,行人在道路上不得实施,诸如擅自在道路上设置路障,在道路上追跑嬉戏妨碍车辆通行等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2、以上这些被禁止的行为,不仅严重危害行人自身的人身安全,而且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通行安全与顺畅。有些情况下,车辆为紧急避让道路上违法通行的行人,还会可能与其他车辆产生事故,甚至出现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因此,行人在道路上不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都应当禁止实施上述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险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