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影响如下: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2、未登记备案对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
(1)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
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
合同生效要件的,则依照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将在登记备案后生效;
(3)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纵使未登记备案,合同效力也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