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4、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