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
认定为工伤。
1、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3、职工因
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
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
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