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不成功不会被重判
“罪行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通俗讲,就是
犯罪嫌疑人最终要受到的刑事处罚,如坐牢、罚款等,都应该结合犯罪嫌疑人具体的犯罪行为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来确定。所以说犯罪嫌疑人是否被重判,与做不做无罪辩护不存在关系,即使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不成功,也不会因此遭受法院的重判。
无罪辩护有风险
但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因此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等可以从轻、减轻刑罚的情形。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坦白、立功等情节时,法院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即轻判。届时如果无罪辩护不成功,那么就会按照实际罪名该判多少年,一般就判多少年同时若存在翻供等恶劣情形的,检察机关可能会建议法庭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