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
刑事责任能力又称“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介于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
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介态,属于行为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等原因,在实行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一定减弱的情况。现代各国刑法对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一般明文规定减轻其刑事责任,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行为内容中仅部分不符合法律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因而其部分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世.界各国的法律对于此类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定不尽相同。德国和瑞士的民法规定:法律行为中部分无效的将导致其全部行为无效;英美各国和某些大陆法国家的法律则认为:只有在行为无效部分构成全部法律行为的条件时,才导致行为整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