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
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
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需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约定的,则有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的,按照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即可。比如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那么违约的一方在违约时就应当支付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如果有一方认为违约金金额太高或者太低的,可以提出变更。违约金的金额超过实际发生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可以认为过高。
3、对于在合同中
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就应当按照违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计算违约金,并且出租方需要退回多余的房租。
4、对于约定的违约金的金额,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