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
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
不批准逮捕就
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从两方面考虑解决问题:其一,如果认为该
犯罪嫌疑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一定适用逮捕,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然后依法定程序提出起诉意见;其二,如果
犯罪情节轻微或
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撤销案件。
二、扩展资料: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