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
交通事故赔偿按照普通的
人身损害赔偿办理,单处行政处罚。在民事赔偿上,受害人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责任人承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抚慰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