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伪造的毕业证,并没有伪造和贩卖毕业证书,故并不构成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只是违反了行政法规,可对其进行行政治安拘留。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21):“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据此可以明确,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处罚的行为实际上只有两个:伪造行为和明知的贩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该款第
(二)项规定界定的情节为:“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