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考了一下你说的假如人死了养老保险怎么办这种情况,下面是我的分析:
作为城镇户口的被保险人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继承额为职工死亡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合计。
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的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后,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
个人账户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人员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
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予以封存。
国家实行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每个被保险人都有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按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的,它包括:被保险人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的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
就目前而言,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和非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在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方面是有一些差异的。非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在离开企业时,社保机构可以将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一次性结清给他们,或是先行封存,待这个人重新就业后,将其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单位连续累计,等该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再将其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他,不按月给付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参保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城镇
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居民
领取养老金待遇,可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经办机构每年对待遇的领取条件和标准进行核定。经过核定后,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发
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