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
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4、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5、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
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
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