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局
工伤认定部门的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材料有:
1、按要求填写的《
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
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8、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
授权委托书及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