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会坐牢。诈骗即使把钱还了,犯罪事实已经构成,不能因为已经退赃而免除其应负的刑事责任。但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诈骗罪的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诈骗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及退赃、退赔的数额等,来确定从宽的幅度。如果是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的,有机会
免予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予起诉或
免除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
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