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未成年女性还分14岁以上和14岁以下
对14岁以上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和妇女
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论处;如果是其自愿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不算犯罪
对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幼女,无论其是否自愿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一律以强奸罪论处
条文速递: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