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许可人、被许可人、主分类号、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备案日期。
您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该专利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办事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填写《100031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然后邮局挂号信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业务发文管理处(简称:专利局初审部发文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