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宅基地上的农民自建房;二是经依法批准使用
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的乡镇企业厂房等建筑;三是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组织所有土地的乡、镇、村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四是经依法批准集约使用宅基地,农民整体搬迁上楼的本集体经济组织自建房。
集体土地拆迁赔偿通过
土地补偿费及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来解决
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同时进行人员安置或发放
安置补助费。具体补偿分配原则是:土地补偿费分给农民集体并由其统筹,安置补助费分配给需要安置的人员,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
补偿费分配给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