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丢失发生遗失,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
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丢失的挂失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挂失申请,确认并告知职工挂失时的个人帐户住房
公积金余额,同时冻结其帐户。职工以口头、函电方式先行申请挂失的,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逾期的该挂失无效,冻结的个人帐户予以撤销。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丢失挂失后,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表》到本地报纸上登载挂失作废声明。见报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登报手续费凭证(留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补领新卡。住房公积金管理对新设置的帐户应开具《住房公积金帐户变更通知》,交职工本人送达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