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
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事故双方需要携带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行驶证等)去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
因为双方的身份资料在出认定书前已经登记过,领取认定书时只要确认你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就可以领取。
一、开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哪些资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的。
二、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