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如何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倒卖文物罪,最关键是:
第一,行为人须有倒卖文物的行为。此处,须注意两点:其一,须有倒卖文物的行为。所谓倒卖文物,是指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规,倒手买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具体表现有二:
1、无权经营文物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收购或者销售文物
2、经国家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其二,倒卖的对象限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即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允许个人和未经批准的单位非法经营的文物,包括
一、
二、三级珍贵文物与禁止经营的一般文物。倒卖不属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不构成本罪。
第二,倒卖文物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倒卖珍贵文物的倒卖文物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倒卖文物数量较大或者次数较多的造成文物流失难以返回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