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论上认为,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表面上看,刑法修正案
(八)只是在交通肇事罪之外增加了
危险驾驶罪,事实上,危险驾驶罪的增加,使交通肇事罪的构造产生了变化。最为明显的是危险驾驶罪的增加,使交通肇事罪分为两种类型:即不以危险驾驶罪为前提的交通肇事罪。作为危险驾驶罪的
结果加重犯的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是故意犯罪,但危险驾驶行为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此时,行为人是故意,对加重结果为过失,从而成为结果加重犯。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逃逸方式也与危险驾驶罪相关联。以上内容就是对于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联系的相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