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可以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任意法定条件: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的身体健康,并得到国家劳动部门、卫生部门的确认,劳动者也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