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司法活动。一旦立案侦查,原则上第一时间抓捕,至于说什么时候能够抓捕归案,则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2、公安的经侦部门在受理报案之后,经过审查,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经过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后,即可立案,凡是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过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则可不立案。与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安部门应该予以立案:认为行为人有犯罪事实的;行为人涉嫌犯罪的金额、犯罪导致的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
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属于公安部门管辖的案件。
3、公安部门经过审查决定不立案的,如果在有控告人的情况下,应该制作《不予
立案通知书》,并在7天内送达给报案的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