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账务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
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
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
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
2、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
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
权利与义务。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