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伤残人员本人申请,法定鉴定机构依据伤残人员伤情,对照相关标准进行鉴定。
当前,我国有三个鉴定标准施行:
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二、《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
2021,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实践中,
道路交通事故和刑法之外的劳动能力鉴定均采用本标准)。
三、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
2021,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