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有偿退出是指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自己的宅基地,集体或者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的制度。
2、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
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3、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的重点是自愿、有偿,必须是农民自愿退出,且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宅基地有偿退出的适用对象是进城落户的农民。退出的宅基地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